- 经济学中的现实历史
第一个“补入”,马克思的标注是“补入第36页”,即补入到第二笔记的第36页。从理论上说,如果严格地按照文献的逻辑编排顺序,这部分内容应该在上文我们已经解读的第二笔记本残页的前面。不过,我们不能排除马克思这里的写作中可能出现新的思考。以我之见,马克思第三笔记本的第一个“补入”是他在第二笔记本结束时的一种理论思考与拓展。
在第一“补人”的开始,马克思指认了资产阶级社会私有财产新的主体本质,即人的劳动本质。“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dassubjektiveWesen),作为自为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①马克思正确指出,斯密这种“把劳动视为自己的原则”,而不再将私有财产看成是“人之外的一种状态”的国民经济学,是现代工业(moderneIndustrie)的产物。②他极深刻地界划出了一种差别,即主张财富的对象性本质的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的“拜物教(Fetischismus)性质”,与承认财富的主体本质的斯密、李嘉图等人的“启蒙性质”之间的不同。马克思在本文中两次使用Fetischismus一词。日本学者向坂逸郎指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已根据Ch. De Brosses 的 Du culte des dieu fétiches(Paris,1760)的德文版了解到“拜物教”一词。①马克思这里所使用的“启蒙国民经济学”,就是后来他所指认的古典经济学,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他确认了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一个具体观点,即斯密是“国民经济学中的路德”。如前所述,路德宗教改革的内在逻辑是使信仰本身、宗教观念和教士从外到内地成为人之主体,而斯密等人在国民经济学中的进步意义也在于使财富的本质从外在对象(货币)成为主体性的人(劳动)。但是马克思坚持认为,由于斯密把作为财富主体本质的劳动看作是一种被异化了的外化的活动,所以它在实质上必然是敌视人的。他分析道:
第三章 人本学劳动异化史观与走向客观经济现实的复调语境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2页。
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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