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第一条内容有太多的诠释,其中理解的重点是马克思批评一切旧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derGegenstand,dieWirklichkeit,Sinnlichkeit),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Form des Objekts oder derAnschauung)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menschliche sinnliche Tätigkeit,Praxis),不是从主体方面(subjektiv)去理解”①。其基本意向似乎得到了普遍认同:实践与主体性。可是,我觉得这个诠释相当可疑,因为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被抽象理解和从语境中割裂出来的第一条,并不是马克思哲学新视界的核心所在!因为如前所述,第一个用感性的活动同时消除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局限性的人并不是马克思,而是赫斯。如果仅仅以第一条中的主体性实践来确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新视界,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就真的变成了赫斯主义(“实践人道主义”)了。而且,这种被抽象理解的实践完全可以用《1844年手稿》中的抽象劳动来加以替换,就如南斯拉夫“实践派”和我们国内一些“实践人道主义”者已经践行和操作过的那样。施密特②正确地提出,马克思、恩格斯去世之后,是拉布里奥拉①最先从切什考夫斯基那里“接过”了“实践哲学”,从而对葛兰西产生影响。②然后,这种思想才又通过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给东欧的“新马克思主义”,20世纪70年代中转日本后才“进口”到我国。抽象的非历史的实践哲学和实践唯物主义绝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可见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①[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下文将译者省略—笔者注),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5页。恩格斯对第一条的修改与马克思的原有表述没有质性的差别。参见 Karl Marx,Manchester-Hefte,Marx-Engels-Gesamtausgabe(MEGA2),Ⅳ/3,Text,Berlin:Dietz Verlag,1998,S.19。——本书作者第三版注。
②施密特(Alfred Sehmidt,1931—),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左翼代表。1931年5月19日,施密特出生于德国首都柏林。1957—1961年间,施密特在法兰克福大学攻读哲学、社会学和历史。1960年,在阿多诺的指导下,他完成了题为《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的博士论文。随后执教于法兰克福大学和法兰克福劳动学院。1972年起,任法兰克福学派社会研究所所长。施密特的代表性论著有:《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0)、《尼采认识论中的辩证法问题》(1963)、《康德与黑格尔》(1964)、《列斐伏尔和现代对马克思的解释》(1966)、《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1967)、《经济学批判的认识论概念》(1968)、《历史和结构》(1971)、《论批判理论的思想》(1974)、《什么是唯物主义》(1975)、《作为历史哲学的批判理论》(1976)、《观念与世界意志》(198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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