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完成了关于历史的三个原初关系的理论设定之后,马克思立即着手进行一件极重要的事情,即对历史性的生产规定进行更深一层的科学抽象。立刻,两种生产的本质被同时指认为两种重要的关系:无论是由劳动完成的自己生命的生产和还是由生育完成的他人生命的生产,都“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natürliches)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gesellschaftlichesVerhältnis)”。①两种生产同时都表现为两种关系。此时,马克思还没有真正科学地确认生产关系(Produktionsverhältnisse)概念,他在第一卷第一章中只使用过1次此词,在后面第二卷的讨论中使用了6次。②在物质生产中,一方面是人与物的历史的自然关系,另一方面,这种生产从来就是由人们的共同活动结合起来的,这又是历史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人的自身生产中,一方面是人与人的历史的自然血缘关系,另一方面又是人与人之间历史地构成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将社会存在的主体视作以生产为核心的非实体的历史活动,而社会存在的本质是关系,这是将黑格尔、费尔巴哈重新回落到社会经济现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知道,研究社会存在,更深入地体察不能直观的却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运动的规律,这同样是政治经济学科学抽象的贡献。可是,马克思这里的原创性,就在于深刻地从新的现实经济(“多”)中再一次抽象出本质(“一”)来。然而,这一次哲学革命,不是从爱利亚学派的理性抽象中走向柏拉图、黑格尔式的形而上学,而是走向历史现实的深处。海德格尔的“此在”(已经是在事物中)与“共在”,都是从这里启航的。“此在”的发生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通过劳动发动和实现出来的生产。在世之中的此在,同时就是共在,即人与人的关系。这个一定的“在世间”是颠覆形而上学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①参见[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
② 参见 Marx/Engels, Die deutsche Ideologie, MEW, Bd. 3,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69, S.172,S. 179,S.195,S.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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