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应该指出,黑格尔还将“以对自然产物(Naturprodukts)的塑形(Formierung)为职能”的产业(Gewerbe)区分为三个等级:一是手工业等级(Handwerksstand),即“以较具体方式和根据个人的要求来满足个别需要的劳动”;二是制造业等级(Fabrikantenstand),即为“满足属于一种较普遍的个别需要所作出的较抽象而集体的劳动”;三是商业等级(Handelsstand),即“拿零星物资主要通过货币(Geld)这一普遍交换手段(allgemeineTauschmittel,在货币中所有一切商品的价值都成为现实的)而进行的相互交换的行当”。①其实,商业与上面两个工业生产过程是完全不一样的领域,后者只是前者产品(商品)在市场交换中的实现过程。在商业中,并没有发生对自然物的“塑形”。
在此,需要补充说明两点:首先,黑格尔看到劳动形式本身的进步,但由于他仅仅将具体劳动视为传统劳动形式,因此就不可能正确了解到现代劳动中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关系。其次,黑格尔所指认的已经接近于市民社会中劳动的“一般”,是一类物化的被动的东西,是一种合力所作用的客观结果,是一个个体与类主体异化的崭新层面,也正是由此才引发了整个市民社会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同时,黑格尔充分肯定由劳动对象所造成的经济异化的客观进步性!在这一点上,黑格尔与古典经济学是一致的,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黑格尔肯定经济异化的历史的暂时的合理性,而古典经济学则着眼于论证其自然性和永恒性。至于1844年的青年马克思,一开始却是否认异化的客观进步意义的。这是一种有趣且深刻的对比。
第一章青年马克思初次面对经济学的支援背景
①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14页。中译文将此处的Fabrikantenstand误译作“工业等级”,我改译为“制造业等级”。参见Georg WilhelmFriedrich Hegel, Werke 7,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Verlag, 1970,S.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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