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格尔那里,货币(Geld)是在以下这种逻辑层面上粉墨登场的。在市场运作中,商品只有在交换中实现为货币,商品持有者的主体性才会得到社会的承认。虽然,货币是共同的商品,但它作为一种抽象的价值本身却不能来满足某种特殊的需要。它只是一种用来购买所需要的那些特殊物品的共同手段。“货币的用途只是中介性的。”黑格尔已经意识到,在市民社会中,货币支配人的权力产生于货币能够保证作为商品在交换中实现的物的联系,它由此也决定了商品占有者的社会地位。在市民社会中,货币从商品交换中脱颖而出,这个原来仅仅作为中介出现的抽象的价值关系,现在却一跃而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东西。它成为了真正的主体!固然,这里市场交换的实质是“抽象”成为统治性的力量(这是黑格尔要肯定的东西),但由于它还是以物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它又必然以颠倒的形式表现为对物的崇拜。在黑格尔的全程逻辑进程中,这是绝对精神在社会历史进程中最后的形式异化。劳动已经是抽象的一般劳动,价值已经是一种对劳动的“观念”抽象,货币则已经是这种抽象观念的物的形式。人沉沦于金钱,这是一种误认,也是一种虚假的异化。所以,金钱关系作为人类在新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的全面的依赖性总体,必然表现为一种新的物(经济)的依赖性。这一点,恰好是古典经济学运作的重要前提,而心中始终存有批判性观念现象学的黑格尔对此却断然否定。
对此,我基本赞成这样的评价,即黑格尔对货币实质的判断是马克思之前对政治经济学反思的顶峰。①而马克思对黑格尔这些思想的正确理解却是发生在1845年以后,特别是在1857—1858年第三次经济学研究之后。②过去,我们也论及黑格尔哲学对马克思《资本论》的影响,但通常这都是指方法论上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逻辑,可是,在更深的历史哲学意义上,马克思的历史现象学也与黑格尔的观念现象学相通。
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回到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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