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二者里面的第三物。
说一个商品的价值由此将会由一个相对物变成一个绝对物,是全然错误的。正好相反。当做使用价值,商品是表现为一种独立物。反之,当做价值,它只表现为被规定物,只是由它对社会必要的等一的单纯的劳动时间之关系决定。极是相对的,以致只要再生产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发生了变动,它的价值就会发生变动,虽然实际包含在它里面的劳动时间是依然不变的。
我们这位巧舌者是被卷在怎样深的拜物教中,又怎样把这个相对物转化为积极物,再适切没有的,由如下的话指示出来了:
“价值是物的性质,富是人的性质。在这个意义上,价值一定包含着交换,富却不是这样。”(前书第16页)
在这里,使用价值是富。当然,使用价值对于人是富,但一物是使用价值,对于人是富的原素,却是富自身的属性。如果我们把葡萄成为葡萄的属性取去,它当做葡萄对于人所有的使用价值就消灭了。它就不能以葡萄的资格,成为富的原素了。与使用价值同义的富,所指的,是人所使用的物的属性。那是表示一种和人的需要的关系。但价值也是“物的属性”么!当做价值,商品是社会的量,从而,和它们当做“物”所有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当做价值,它们只表示人类在其生产活动上所缔的关系。当然,价值“包含着交换”,但这个交换,是人与人之间的物的交换;这个交换,和物自体是绝对无关的。物将会保持同样的“属性”,而无论它是在A手中,还是在B手中。事实上,“价值”的概念,是以“诸生产物”的交换为前提。在共通劳动之处,人在其社会生产上所缔的关系,就不表现为“诸物”的“价值”。诸生产物当做商品的交换是劳动互相交换的一个确定方法,是一个人的劳动和其他人的劳动互相依存的一个确定方法,是社会劳动或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在拙著第一辑我曾说明,那以私交换为基础的劳动,将表示如下的特色:劳动的社会性质,当做物的“属性”被表示了被歪曲了;一种社会关系,当做诸物(诸生产物,诸使用价值,诸商品)自身间的关系被表现了。我们的拜物教主义者,把这个外观当做现实来看,并在事实上,相信诸物的交换价值,是由它们的物的属性决定的,一般说来,是物的一种自然属性。但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自然研究者曾经发现,鼻烟草和画像,由何种自然属性,得依照一定比例,相互成为“等价”。他,这位大贤才,把价值转化为绝对物,转化为“物的属性”,而不只在其内看见某种相对物,看见物对那种以私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其内,诸物并不是当做独立物,却只是当做社会生产的表现,被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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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经济学批判》第10页,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