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价值”不是绝对物,不能当做实在体(entity)来把握,和这样一种说法—商品必然会给它的交换价值一个独立的,和它的使用价值或当做实在生产物的存在相区别,相独立的表现,换言之,商品流通必然会导出货币的形成过程是全然不同的。商品最初是在价格形态上给它的交换价值以这个货币表现;在这个表现上,一切商品都表现为同一劳动的体化物,表现为同一实体只在量上有差别的诸表现。商品交换价值在货币形态上的独立化,本身就是交换过程的结果,是已经包含在商品内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和同样包含在商品内的矛盾—即,个别私人之确定的特殊的劳动,必须表现为它的反对物,等一的,必要的,一般的,社会的劳动——发展的结果。商品的货币表现,不仅包含着这一点,即:商品的不同的价值量,会由它的价值在一个独一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取得的表现来计量。同时,还包含着如下一点,即:它们必须全体表现在一个形态上,在这个形态上,它们是当做社会劳动的体化,从而,可以和任何别一种商品相交换,可以任意转化成各种使用价值。所以,它们的货币表现,它们的价格,起初只是观念的;这种表现,是要由现实的售卖去实现的。里嘉图的缺陷是,他只考察价值量,从而只注意不同诸商品所体现并且当做价值所包含的相对劳动量。但是,包含在它们里面的劳动,必须表现为社会的劳动,表现为已经让渡的个别劳动。在价格上面,这种表现是观念的。它要在售卖中被实现。个别私人的包含在商品内的劳动,要转化为同一的社会的劳动,从而,转化为可以表现在各种使用价值上,可以和一切物相交换的劳动。这种转化,即问题的质的方面,包含在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上的,里嘉图全然没有说明。里嘉图忽略了这个事情包含在商品内的劳动,必须表现为同一的社会的劳动,即表现为货币。再说资本的发展,那也是以商品交换价值的完全发展为前提,从而,以商品交换价值在货币形态上的独立化为前提的。在资本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上,我们是从那会自行保存自行增加的独立化形态上的价值出发,它的原量在它依以体现的诸商品所通过的一切转化中的增加,总是用此来计量,不必问它自身是表现在怎样不同的诸使用价值上,那就是,不必问当做它的肉体的商品将发生怎样的变动。当做生产的先决条件的价值(当做先决条件的价值,资本成了与利润相对立的资本)和由生产生出的价值二者的比例,是资本主义生产全部过程的支配要素,决定要素。但资本不像货币一样只是价值的独立表现,并且是过程中的价值。这种价值,将会在使用价值通过最不同诸形态的过程中,自行保存。所以,价值的独立化过程,在资本的场合,比在货币的场合,是出现在更高得多的阶段上。
第二篇 里嘉图学派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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