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一个可交换的东西,是在交换上支配别种东西的东西。反之,利润这个名词却只指示商品的一个比例部分或比例,但不指示任何可以和他种商品交换的商品。我们问工资是否已经上涨时,我们其实是问,一定量劳动现在所交换的其他物品量,是否比以前已经更大。但若我们问利润是否已经上涨,我们就是问……资本家的利得,和所使用的资本相比,是否已经持有更高的比例。”(前书第62页,63页)
劳动的价值,不单依存于人在交换劳动者的劳动时在总生产物中所给予他的比例部分,且也依存于劳动的生产力。(前书第62页,63页)工资上涨时利润必定会下落的关系,在工资的上涨非起因于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时,方才适用。(前书第64页)
“在这种生产力增进时,那就是,在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能生产更多的商品时,劳动的价值上涨了,但利润可以不下落,甚至可以同样上涨起来。”(前书第66页)
照这个样子,我们也能就任何其他的商品,说它的价值的上涨,不必会同时引起他种商品的价值的下落,甚至它的上涨,还能同时引起他种商品的价值的上涨了。比方说,假设以前生产1卡德谷物的劳动,现在能生产3卡德。以前1卡德费1镑,现今3卡德【的生产〕也费1镑。如果现在是2卡德和1镑交换,货币的价值就已经上涨了,因为它现在是和2卡德交换,不是和1卡德交换。谷物购买者为他的货币受得了一个更大的价值。但为这1镑而卖的卖者,也赚了镑,因为他所卖的东西,只费他镑。所以,他的谷物的价值已经上涨,虽然谷物的货币价格已经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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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从而,如果谷物更昂贵了,劳动的价值就是下落了,因为用此换得的谷物已经更少了,但在另一方面,如果毛织品同时更便宜了,劳动的价值同时又是已经上涨了,因为用此换得的毛织品已经更多了。所以,劳动价值是上涨了,同时又是下落了;并且这两个价值表现(在毛织品和谷物上)不是同一的、相等的,因为它的已经上涨的价值不能和它的已经下落的价值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