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利〔把价值问题的解决〕归于意识,因为他不能进一步处理这个理论。
培利不说在“价值”这个名词(或“价值的原因”)下他自己是怎样想,却对我们说:那就是买者和卖者在交换行为中所意想到的事情。
但在事实上,在这个哲学气味好像十足的语词中,有如下数点是基础的:
(1)市场价格是由不同诸种事情决定的,这些事情表现在需要和供给的比例上,并以这个资格,影响那在市场上从事交易的人的“精神”。这是一个极重要的发现!
(2)在商品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上,有“不同诸种事情”会加入考察,这些事情,会当做“赔偿理由”,影响于精神,或在精神上,表现为“赔偿理由”。但这一切理由,只会影响及当做资本家的资本家的精神,并且是由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引起,不是由买者和卖者的主观见解引起的。在买者和卖者头脑中,它们宁可说是当做自明的“永恒的真理”存在着。
培利和他的先驱者一样,紧执里嘉图的混同(价值和生产价格的混同),想要证明,价值不是由劳动决定,因为生产价格和价值是有差异的。对里嘉图的混同而言,这是全然正确的,但对于问题本身,这不是正确的。
此外,里嘉图自已关于劳动价值提高所引起的商品相对价值变动曾经说过的话,培利也引述了。培利还说到“时间的影响”(劳动时间不延长,但生产时间不同。这个情形,早经引起穆勒的疑惑)。但他没有发现真正的一般的矛盾资本有不同的构成,有不同的周转时间等等,但平均利润率还存在着。他不过反复说到这个矛盾依以表现的诸个别形态;关于这些形态,里嘉图自己和他的后继者也已经注意到了。在这里,他不过是一个附和者:他没有使批判更进一步。
第二篇 里嘉图学派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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