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萨斯在论驳里嘉图的价值决定法则时,完全是由里嘉图自己的命题出发。这些命题,有关于商品交换价值由商品内含劳动以外的原因(即资本流通过程在资本构成上引起的差别,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比例不等,所用固定资本的耐久程度不等,流动资本的周转时间不等)所引起的变动。里嘉图把生产价格和价值混同,把生产价格的均衡化那是和个个生产部门所使用的劳动量相独立的当做价值自身的修正来理解,并由此把全部原理放弃。里嘉图所强调所发现的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法则的诸矛盾,为马尔萨斯所把握了,但不是为要解决它,只是为要复归到纯然无思想的观念中去。在他看来,只要把互相矛盾的诸现象道出,把这些现象译成语言,就是把这些矛盾解决。以后,在论里嘉图学派的解体和穆勒(Mill),麦克洛克(MacCulloch)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同样的方法被人采用。这些人尝要由经院式的不合理的定义和区别,把各种矛盾的现象,说成直接与一般法则相一致,想由此把这各种矛盾的现象排除,以致把基础自身失去。马尔萨斯是用如下的话,应用里嘉图自己供给他的反对价值法则的材料,来反对里嘉图:
“亚当斯密说过,谷物会在一年间成熟,屠肉却要经过4年至5年才成熟。所以,我们拿两个交换价值相等的谷物量和肉量相比较,我们就确实知道,在生产屠肉的资本有15%的利润时,就把其他各种考虑完全丢开,多3年或多4年,也会使一个更小得多的劳动量的生产物,在价值上,和别一个相等,所以,两个商品虽然有相等的交换价值,但一个商品内的蓄积劳动和直接劳动,尽可以比别一个商品内的,更小40%或50%。就许多重要商品而言,这是逐日有得发生的事情;当利润由15%降至8%时,牛肉的价值比之谷物会下落20%以上。”(《价值尺度》第10页,11页)
资本是由商品构成的;加在资本内或形成资本的商品的大部分,有一个这样的价格(从而,有普通意义上的交换价值),这种价格不是由蓄积的劳动构成,也不是由活劳动构成,而是由一个—在我们只考察这特殊商品的限度内——纯粹名义上的价值追加额构成,那是要归因于平均利润的加入的。所以,马尔萨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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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