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有点像加雷的口吻。但在这位小册论者看来,并不是劳动者使用资本,只是资本使用劳动者。因为他所说的利息是每一个形态上的剩余劳动,所以,问题—“我国困难情形的救济方法”会归结到这点:工资应即提高;因为,利息的减小,就是剩余劳动的减小。但他的意思是:在交换资本时,他人劳动的占有应即减小,劳动者在他自己的劳动中应占有的部分应即增大,资本在其中占有的部分应即减小。
剩余劳动的减小,能够有两方面的意思:
那或是说,在再生产劳动力,创造工资的等价所必要的时间以上,从事更少的劳动。
或是说,在劳动总量中,只有更小的部分,取得剩余劳动(即无报酬为资本家劳动的时间)的形态;从而,在劳动所体现的生产物中,也只有更小的部分,取得剩余生产物的形态;那就是说,在劳动者的生产物中,劳动者应多得一些,资本家应少得一些。
关于这一层,著者自己也不明白,这是由下面的话(在其内,这个著作的最后的意思,被说出了)知道的:
-国是真正富裕了,如果对资本不支付利息;“如果不要劳动12小时,只要劳动6小时。富就是人所支配的时间,不是别的什么。”(前书第6页)
因为在这里所谓利息,是指利润,地租,利息,总之,是指剩余价值的每一个形态,并且因为照著者看来,资本不外是劳动生产物,是蓄积劳动,在交换时,不仅会取得等量的劳动,并且会挣得剩余劳动,所以在他看来,说资本不支付利息,不外就是说资本已不存在。生产物不转化为资本。没有剩余生产物,没有剩余劳动。这样,一国才是真正富裕了。
但这能指示如下的意思:在再生产劳动者所必要的生产物和劳动以上,不再有生产物,不再有劳动。或指示:劳动者会自行把这个超过额占有,而无论这个超过额是采取生产物的形态,还是采取劳动的形态。
但由如下一点,我们知道,著者的意思不只是后一点。他把如下的命题,和“资本无利息”的命题合在一处:他说,“一国是真正富裕了,如果不要劳动12小时,只要劳动6小时。富就是人所支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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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