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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3 · 第 30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17 · 剩余价值学说史

书名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3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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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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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剩余价值学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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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15f12d-ed16-4ba1-ac49-43ef61bf3a0c
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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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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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塞说:

“这种剩余利益事实上是代表那种所得;那种所得,是由指导资本使用的权力生出的,与这个资本是否属于本人的事实无关。那是和资本的纯利润全然不同的,因为资本的纯利润只属于资本所有者。纯利润(利息—M.)恰好和资本的大小一同变动;反之,剩余利益对所用资本的比率,在资本越是大时,将会越是大。”(第230页)

那不外就是说,企业者的工资是与资本的量成反比例,资本经营的规模越是大,生产方法越是成为资本主义的,产业利润中还原为工资的成分就越是近于消灭,产业利润的现实性质就越是纯粹的表现出来—越加明白的是剩余利益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是无给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产业利润和利息的全部对立性,在食利者和产业资本家的对立性上,方才有一个意义:这种对立性,和劳动者对资本的关系,和资本的性质,和资本利润的起源,都是绝对没有关系的。

关于地租〔不是谷物地租〕,兰塞说:

“地租的起源,无疑要归因于谷物或人民主要食品一般(不管是什么种类)的高价格。但虽如此,只要地租形成了,它就会使别种土地生产物(例如家畜或家畜饲料)的供给不能直接满足需要,并使其价格这样高涨,以至它们也能和谷物一样提供地租。因此,一种生产物支付的地租,可成为别种生产物高价值的原因。”(第278页,279页)

在最后一章,兰塞说:

“所得不过由如下一层和逐年的总生产物相区别:在所得中;那在固定资本的保持和代置上必不可缺的东西,是不包含的。”(所谓固定资本,在他看来,就是不变资本,各阶段的原料,辅助材料,和机械等等———M.)。(第471页)

兰塞已经说过,不过又在最后一章重述了一遍,说“流动资本”

第四篇 乔治·兰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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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那就是,指导他人劳动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