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的出发点是商品所有者;货币所有者,简言之,是资本家。因为资本的出发点和复归点是相同的,所以,它是流回到资本家手里。但在这里,资本家有了二重的存在,即:资本的所有者,和那种实际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产业资本家。资本实际是从他手里流出,并且也是流回到他手里。但他只是当做持有人。资本家有了二重的存在了,法理的和经济的。当做所有物,资本是流回到法理的资本家手里。但资本的归流,包含资本价值的保持,并把它当做会自行保存并且永久化的价值来处置的,只是对第二号资本家行的,决不是对第一号资本家行的,所以,在这场合,资本归流没有表示为一系列经济过程的结果,只表示为买者和卖者间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的结果;那就是,它是被贷出,不是被卖出,从而,只是暂时让渡。在事实上,被卖出的,是它的使用价值。而在这里,它的使用价值,便是生产交换价值,生产利润,生产更多(比它自身包含的价值更多)的价值。当做货币,它没有由使用生出任何变动。但它是当做货币被付出,也是当做货币再流回。
资本流回的形态,依存于资本的再生产方法。如果是当做货币贷出的,它就会在流动资本的形态上回来,它的全部价值会依照剩余价值(在这里,是指剩余价值或利润中分解为利息的部分)来增加;贷出的货币额加由它生出的增加额。
如果是在机械,建筑物等等形态上贷出,简言之,如果它是在必须当做固定资本才在生产过程内发生机能的物质形态上贷出,它也就必须在固定资本的形态上流回,例如,当做逐年的给付(那等于磨损的代置额,等于加在流通中的资本价值部分)加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是当做利润(在这里,是利润的部分),利息,依照固定资本计算的(不是因为它是固定资本,只因为它是一定量的资本一般)。
在利润上面,剩余价值和它的现实的源泉,已经暖昧化,神秘化了:
(1)因为,从形态方面考察,利润就是剩余价值依照全部垫支资本计算的。资本的每一部分,固定的或流动的,投在原料上的,投在机械上的,或投在劳动上的,会提供相等的利润。
392
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