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所叙述的,所记录的,只是在竞争上表示出来的现象。在这里,也只假定了“一个通行的利润率”,但没有指出它是怎样发生的,或仅朦胧觉得,这是必须指出的。
“包含等量蓄积劳动而在分量上在耐久程度上相等的诸资本,会推动不等量的直接劳动。但……生产物是价值相等的。”(第31页)
在这里,托伦斯也只记录了现象,没有说明它。这一句话的功绩是在这里:他由等量诸资本将推动不等量活劳动这个事实,来决定〔诸资本的〕差别不过,这种功绩再由他自己败坏了,因为他是把这个当做“特殊”情形来看。如果价值等于加在一个商品内或实现在一个商品内的劳动,那就很明白—在商品依照价值售卖时——包含在商品内的剩余价值,只能等于包含在商品内的无给劳动或剩余劳动。但在劳动者的榨取率相等时,这种剩余价值,就那些会“推动不等量直接劳动”的资本言无论这种差别,是起因于直接的生产过程,还是起因于流通时间将会是不等的。托伦斯的功绩,只在他能有这种表述。由此,他推出了什么呢?他推论了,在这里,在资本主义生产上,价值法则起了一个激变。那就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抽出来的价值法则,会与它的现象相矛盾。但他用什么来代替呢?他不过用一些正待说明的现象之粗野的无思虑的文字上的表述,作为代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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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