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价值3镑,可以表现为1吨,2吨,或3吨。我所供给的铁(使用价值)的量,和我所供给的价值的量,相互间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在后者的量保持不变时,前者的量可以大大变化。不论我所供给的铁的量是大还是小,依照假定,我所要实现的,总是和它自身的量,和它的使用价值性质没有关系的铁的交换价值。所供给的(但还没有实现的)价值和所供给的已经实现的铁量,相互间不保持任何关系。所以,我们没有一点理由,可以说一个商品依照价值售卖的能力,和我所供给的商品总量持有任何关系。我的商品,对于购买者,原是当做使用价值,存在的。他就是把它当做使用价值购买它。但他所需用的,是一定量的铁。他对于铁的需要,不由我所生产的量决定;我的铁的价值,也和这个量没有关系。
当然,购买者手里只有一个商品的转化形态,货币——在交换价值姿态上的商品他能以购买者的资格出现,不过因为他或别一个,事先已经当做售卖者(现今已经在货币形态上的商品的售卖者)出现。但这决不是他要把他的货币再转化为一个商品的理由,他对于我的商品的需要,也不因此,便由我已经生产出来的量决定。他出现并需要我的商品时,他所要求的量,比我所生产的量,可以更小,或者他需要全量,但只在它的价值以下,需要它的全量。他的需要,不必与我的供给相符合;我所供给的量,也和我依照来供给的价值,不必是同一的。
在我供给铁的限度内,我所需要的,不是铁,而是货币。我供给一种特别的使用价值,并需要它的价值。所以,我的供给和需要是不同的,像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不同的一样。我在铁的形态上供给一个价值时,我所需要的,是这个价值的实现。所以,我的供给和需要是不同的,像理想和实在是不同的一样。再者,我所供给的量,和它的价值,相互间不保持任何关系。我所供给的使用价值量有多大需要,不是与我要实现的价值相适合,而只与购买者依一定价格需用的量相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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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