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首先取决于人们对政府或国家作何解释。如果像通常那样,不把国家及其社会基础合在一起考察,就有对国家作出错误判断的危险。联合省的政府机构确实偏于陈旧;基本结构是从相当古老的时代留传下来的:七个省区不但各自认为享有主权,而且下面还分为许多小不点儿的城市共和国。确实,联合省的中央机构—国务会议(Raad van Staat,“确切地说,执掌共和国各项事务的总管”107或相当于财政部一类的行政机构)108和联省议会(各省派驻海牙的常设代表机构)原则上没有任何实权。一切重要决定需交各省分别研究,并取得一致通过。由于各省利害迥然不同,特别在沿海省区和内陆省区之间,这个制度经常引起冲突。威廉·坦普尔1672年说过,联合省联而不合。109
这些内部纠纷在政府一级表现为荷兰省与奥伦治王族之间连绵不绝的斗争,前者利用其金融势力,企图独揽大权,后者以统领身份,在七省中“掌管”五省,并兼任国务会议总理和共和国陆海军统领。荷兰省由该省省督兼国务会议秘书为代表,一贯维护各省的主权和自由;如果中央政权衰弱,荷兰省就能依靠其巨大的经济优势(国家一半以上的收益由该省提供)110,强制推行自己的意志。在统领这方面,则竭力要确立君主专制式的个人政权,即要加强中央集权,阻止荷兰省充当霸主;其余各省和各城市往住受荷兰和阿姆斯特丹的欺压,统领就利用它们的嫉恨来达到以上的目的。
联合省因而危机四伏,纷争不绝,两名对手轮流主持国家的政务。1618年,当阿明尼乌派和戈马尔派发生猛烈宗教冲突时,拿骚的莫里斯下令逮捕荷兰省督约翰·旺·奥尔登巴内费尔德,后者被判处死刑,并于次年处决。1650年7月,统领威廉二世发动政变,在海牙获得成功,但在阿姆斯特丹碰壁。在这前后,奥伦治亲王的夭折使“共和派”有了施展抱负的天地,他们取消了统领制,并统治了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直到1672年为止。当法国入侵时,威廉三世恢复了统领制,履行类似救国委员会的职责。荷兰省督约翰·德·维特及其兄弟均在海牙被杀害。后来,到1747年,法国在西属尼德兰的成功引起了普遍的担忧,威廉四世乘机恢复权威。111最后,1788年,由内外因素一致促成的尼德兰“爱国党”革命反而导致了威廉五世的胜利,“奥伦治派”借此大肆迫害。
第三章 城市统治下的欧洲旧经济: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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