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尔提出了法兰西三号的全部问题。用时间尺度去测量,里尔是个了不起的城市。荷兰占领结束(1713年)后,里尔及其周围地区迅速得到复兴。根据包税所1727至1728年间的视察报告,里尔“实力雄厚,其制造业和批发业足以养活本地以及佛兰德省和埃诺省的18万人”。237在里尔城内和四郊,各类纺织厂、高炉、锻造厂和熔铁厂长年开工,生产豪华织物、炉灶用铁板、铁锅铁罐、金银线饰带以及小五金;大量货物从外省和邻国向它涌来:黄油、牲畜、小麦,应有尽有。它充分利用水陆交通之便,甚至政府迫使它改变货物流向,不再运往伊普尔、图尔奈或蒙斯,而是朝西朝北运往敦刻尔克与加来,它也没有多大困难就适应要求。
里尔尤其起着交通枢纽的作用。它从荷兰、意大利、西班牙、法国、英国、西属尼德兰、波罗的海各国接受种种货物,把从甲地取得的货物转售给乙地,如把法国的葡萄酒和烧酒转销北欧。不过它与西班牙和美洲的贸易占的比例肯定最高。里尔每年运出价值四五百万里佛的商品(主要是布匹和呢料),或者由城里的批发商自担风险,或者由代理人负责经销。返程带回的现金多于货物,1698年有人估计每年带回三四百万里佛。238不过这笔钱并不直接送到里尔“省”,它先在荷兰或英国停留,那里汇兑交易更方便,而且汇率比法国有利:别的不说,检验货币成色的方法也与法国不同。总之,虽说里尔与别的城市一样参与法国经济活动,同时它又多半置身法国经济之外。
第四章 民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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