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人面对这些在实践与信念方面的真正的不同类型时,在评价社会制度时—这正是可普遍性(universalizability)的一个版本—应从别人的角度和立场去考虑问题,这种要求并没有丧失它的说服力,因为这种要求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它统治着历史的和人类学的资料:面对着传统的等级社会的各种描述,我不得不问自己这种天生的不平等究竟是不是合理的,而且,在尝试回答这一问题时,没什么合理的替代方案能去考虑所有人的利益。如果别人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就必须回答为什么会认定这些文化事实是相关的为什么会对客观的道德主张进行某些限定。就双方而言,这都是一个道德问题,维护可普遍性和平等机会以免受主观主义限定的唯一方法是继续道德论证。这关系到确切地了解主观主义者到底要我们放弃什么,然后再依据他的观察询问这些判断的基础是否真的消失了。
在我看来,如果有人仅仅依据历史的或人类学的理由而放弃自己关于道德推理过程的基本方法,或是对此加以限定,那么他就是与那些依据其他的非数学的理由而放弃一个数学信念的人几乎同样非理性的。即使带有其所有的不确定性以及易于引起的争议和扭曲,道德考虑仍然在人类思想的体系中占据了这样一个位置,以致将其完全从属于其他事情是不合理的。各个特定的道德主张不断地由于各种理由而受到怀疑,但是道德考虑就自身的权利不断起来质疑任何试图取代、削弱或主观化它们的企图。
六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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