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熟悉的道德领域的第二步是很大的一步,即如何在与能动者相关的(agent-relative)、本质上利己主义的(egoistic)(但仍然是普遍的)理性与某种承认与能动者中立的(agent-neutral)理性之间作出选择①,或是以其他方式承认每个人都有一种非工具性的理性以考虑其他人的利益。可以将这一选择部分地看成是人们用以对自身及自我利益作出评价的方式的一种选择。就这一方面而言它有着很强的意涵。
道德仅适用于那些能以这种方式看待自身的人:即是将自己看成在各种普遍性方面多少是相似的人群中的一个—换句话说,就是能够以他人看待自己的眼光看待自身。当我们认识到尽管我们仅仅持有自己的、而不是其他任何人的观点,这种天底下司空见惯的事情时,我们面临着一个选择。这一选择与价值(我们根据我们自身以及从我们自身的观点来看的命运时自然地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和态度(我们从非个人的观点,即我们不把自己看作与其他人相比有任何独特地位,对同样的事情所采取的态度)之间的关系有关。选择之一是:不要将这些从个人立场看与我们相关的价值“转移”到任何形式的非个人的立场。这也就意味着,非个人立场将永远是纯粹的描述性的,而且,我们的生活,以及生活中与我们有关的一切(包括我们所在乎的其他人的生活),除去它们是我们自己的、或与我们个人相关,其余的一切都无关紧要。这样,我们中的每个人都将有一套以自己的视角为中心的价值体系,并认识到其他人也处于完全相同的情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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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权威
① 关于这一术语见 The View fromNowhe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pp.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