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意向性不可能得到自然主义的分析,也不可能被赋予自然主义的充分条件。它是不能用物理学或现象学的描述所完全捕获的。但是,谈及当我听到“加二”这一指令时什么都没有发生,即确定对任意一个整数实行这一指令的正确方法,取决于我们把关于“发生了什么”这一观念限制于从它的意向性的内容所能抽象地得到描述的东西,然后再要求从这一被剥光了的素材中重新恢复相应的意向性内容—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一谬误在于就思想而言,我们不可能超出“加二”这一思想“之外”,并将这看成一个自然地得到描述的现象。但这是不可能的。思想要比任何关于心智活动的图像或我们所发现的它是如何自然地进行的事实都要更为基本。这是一个错误,即通过对“加二”这一思想本身去提出问题,观察相应的词语或与其内容相分离的相伴而生的心智活动的图像,然后再去问它们的意义是由什么构成的。这是这一魔术中的关键一步。
从而,在我看来,就如其他的一些著名论证—例如,芝诺悖论,或休谟的关于没有任何一种其倾向会与理性相对立的论证—一样,维特根斯坦的论证也具有归谬这样一种作用。但是,又和芝诺一样,在此归谬的对象不是立即就能认识到的。问题就是要找出那个应对不可接受的结论负责的关键性假设。就维特根斯坦的情况而言,那个不可接受的结论,在我看来就是指思想的不可能性。我认为,那个错误的假设等同于认为思想或言说是在某些适当的场合与适当的环境之中去做某些事,对此我们无须详细地涉及它的意向内容就可加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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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权威
①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Blackwell, 1953), Sec.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