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网络权力:美国主权和新帝国
我被说服了,我们之前还没有哪一部宪法像我们这部一样计算精准,既适应于一个幅员广阔的帝国,又适应于自治政府。
——托马斯·杰斐逊
我们的宪法既简单,又实际,它总能满足种种非常之需。所要做的仅仅是调整一下重点和安排,而不会损失它的本质形式。
——富兰克林·罗斯福
要表述帝国主权的实质,首先我们需要后退一步,考虑一下为它做好准备,并构成它的前史的政治形式。美国革命代表着现代主权系谱上的一次重大革新和断裂。美国的宪法工程出现于争取独立的斗争中,经由一段富含另类可能的历史而完成,它是绽放于现代主权传统中的一朵奇葩。追踪主权概念在美国的最初发展轨迹,可令我们认识到它同我们迄今为止描绘过的现代主权的重大区别,从中辨识出新帝国主权形成的基础。
美国革命和两个罗马的模式
美国革命和《联邦党人》一书的作者所宣告的“新政治科学”的问世标志着美国突破了现代主权的传统,“回到根源”,同时发展出新的语言和新的社会形式以调和惟一统治者同民众之间的关系。美国的立宪者们反对霍布斯式或卢梭式旧超验主义现代主权,认为只有共和才能给民主带来秩序。民众秩序的建立不应来自权力或权利的所有权转移,而应来自民众的内部安排,产生于网络之中的权力的民主互动。换而言之,新的主权只能产生于宪法形式中的制约和平衡。这样,既可形成中央权力,也可保证权力仍在民众手中。在这里,超验主义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和空间了。《联邦党人》一文的作者们如此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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