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民族国家的主权
外国人,别把我们自个儿留在法兰西。
——巴黎街头标语,1995
我们还以为我们在为祖国而献身。可没多久我们就明白了我们所服务的不过是银行的金库。
———阿纳托尔·法朗士
随着欧洲现代性一日日成形,各种权力机器也被制造出来,以应对现代性的危机。这些机器一刻不停地运转,寻找着可以解决至少是可以控制危机的路径。在上一部分中,我们集中追溯了对带来现代主权国家的发展的危机的一种解决方案。除此之外,还有第二套方案,该套方案围绕民族概念而展开。这一方案在第一套方案的基础之上建立起一套更完善的机制,以确立秩序和控制。
国家的诞生
在欧洲.民族概念是由绝对制父权国家发展而来的。父权国家被界定为君主的财产。在横贯欧洲的许多国家里,绝对制父权国家曾以多种多样,同时又彼此类似的形式存在,成为适应统治封建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要求的政治形式。①封建财产必须被授权委托,根据社会权力分配的等级分配财产使用权。封建财产是君主之体的一部分。同样,如果我们把目光投向形而上学领域,也会发现具有主权地位的君主之体是上帝之体的一部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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