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说过,意见分歧推翻了代表的意念。家乡的选民没有一致的意见,代表能“代表”谁呢?同时,立法者越来越依赖幕僚的支持和外来的专家以修改法律。英国议员比政府官僚软弱得多,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幕僚支持,所以不得不将很多权力由国会转向行政官员。
美国政府想要平衡行政官僚的影响,结果却创造了自身的官僚制度—国会预算部、技术评估部及其他必需的机构和附属机构,因而国会人员在过去10年内由1.07万人增至1.84万人,但这种做法只是使问题由外转内。我们所选出的代表越来越不了解他们决策所依据的各种规定,因此必须仰仗他人的判断。代表不再能代表他们自己。
在理论上,议会、国会、州议会都应该是协调少数团体意见的地方,他们的“代表”可以替他们争取公道,但是今天这种老式迟钝的政治工具不足以使立法者详细了解他们所代表的许多团体,更不用说替他们努力争取了。美国、德国、日本的国会负荷越重,情况越恶劣。
这也就是单一事件团体不稍妥协的原因。他们了解国会和立法机构无法达成协议,因此对制度的要求毫不让步。以代议政府作为经纪人的理论也不能成立了。
就长期而言,谈判破裂、决策无用、代议机构瘫痪都意味着现在由少数代表所做的决定将来会逐渐交还给选民自己。如果我们选出来的经纪人不能为我们做成生意,我们就得自己出马。如果他们所定的法律不合乎我们的需要,我们就必须自己修订。因此,我们需要新的制度和新的技术。
第二十八章21世纪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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