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召开了一次关于这些问题的公众听证会。与会者包括所有与电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府行政部门,如国务院、作战部、海军部和商务部、灯塔管理处等。正如一些学者早就注意到的,主要的无线电制造商以及国内和越洋通信公司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然而,事实上,受高频分配方案影响的机构并不只限于上述这些熟悉的面孔。联邦无线电委员会称,“下面这些在许多情况下由卓越的无线电工程师和律师代表的团体也被依次叫上前来,让他们也为自己在高频波段占据一席之地提出郑重申请:报社……航空公司、航运公司、铁路、连锁百货店、电气化铁路、市内公交系统、电力传输系统、木材公司……电影制片厂、警察和消防系统、森林和水利巡警、牧场主、偏僻地区的度假地和旅馆、传真服务经营商……矿业和石油公司、包装商和运输商、地质学者,等等”。
以下机构和商业用户协会也急迫地表达了它们的要求:美国石油研究所:凡世通轮胎橡胶(Firestone Tire andRubber)以及它的竞争对手固特异(Goodyear);零售商梅西-班姆博格公司(R. H. Macey and Bamberger Co. ); 环球 电影 (Universal Pic-tures)、赫斯特出版公司(Hearst Publications)、麦格罗·希尔出版公司(McGrawHill)、《洛杉矶时报》、《旧金山考察家报》(San Francisco Examiner)、《纽约时报》、《芝加哥论坛报》等传企业:美国铁路协会。在随后的讨论中意见分歧很大,竞争对手争夺频段用于“五花八门的领域,从越洋到洲际通信服务,铁路从火车机车与车厢之间的通信到调度室与变轨机器之间的通信,油公司不但用它来通信,还用来勘探,电力公司则用于紧急情况由于这些竞争的利益和需求混杂在一起而难以辨别和取舍,联邦线电委员会决定只在越洋高频波段分配频率,“这样做的目的为了防止其他国家占用这些频段而伤害到美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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