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不力。”
可以不夸张地说:数据保护就它目前的形式而言,已经过气了。它的种种前提已然不对,它的类别已然失效。数据已经使保护机制解体了。
程序所加工处理的东西,就是数据。如果说程序是骨架,数据就是肉或者脂肪。脂肪层正变得越来越厚,因为数据在越来越多的地方产生着:在电子邮件、电话、视频和图片里;在上网、看电视和在社交媒体上进行互动时;在看医生、开车和乘飞机时;在度假、工作和运动时;在机器之间的交流中(这种交流产生着目前全球大部分的数据),在工厂里;通过卫星,通过服饰;在读电子书时,在用iPad(苹果平板电脑)学习时。大量的数据创造出了一个数据保护还未做好准备的世界,这个世界对数据保护而言,过分苛求了。
这里并不是想就数据保护和个人隐私问题进行详细的议论。但我想简要地指出,数据保护这一机制是如何解体的,以及我们该向何处探寻新的保护。
旧的数据保护将个人数据与非个人数据区分开来。这看似有道理,毕竟要保护的就是个人。只是随着大数据的到来,原以为匿名的数据也会泄露个人信息。只要数据足够多,对个人的识别就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实在今天,几乎所有的数据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个人相关——只是对它们的处理必须按照法律的意志进行或是加以严格的限制,然而这却是徒劳的。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禁止原则上。禁止原则要求:对涉及个人数据的处理需要征得相关人的同意。这听上去也不错,只是在实际操作中行不通:我们通常不看或是看也看不懂,就在应用程序或某项服务的无比长的同意声明中点击了确定按钮。就算我们看懂了,我们也只能选择使用这项服务或是不用。对数据隐私控来说,脸谱网、推特、WhatsApp根本没有区别。现在的我们被微粒化地把握着,却不能微粒化地回应,只能非黑即白地表示赞成或是拒绝。
微粒社会 The Granular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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