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杂志根据公开的数据发表了一篇关于某位企业家的批判性文章。要是企业家认为内容有误、所言不实,他是不是就有权要求将数据甚或连带那篇以数据为基础的文章删除?如果文章不带有批评性质,企业家是否还有权要求删除数据?如果在后一种情况中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以此类推,在前一种情况中答案是不是也应该也是肯定的?难怪“记者无国界”组织会警告说,“被遗忘权”势必“很难与言论自由以及信息自由权达成一致”。
解决之道是什么呢?答案是,目前还没有。这恰恰是微粒社会的实质:到处都是“解体”,却没有解决方法。然而方法正在慢慢形成,但只有那些将自己从两种神话桎梏中解放出来的人才能看清。一方面,他要认识到数据不是什么坏东西;另一方面,他要知道隐私是复杂的,不能笼统地选择保护或戳穿。这里所涉及的是动态的过程。隐私有着极其细微的划分,它会随周围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海伦·尼森鲍姆为此创造出了“语境的完整性”这一概念。将数据(信息)提供给医生与在社交网络上找到该数据(信息)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于是,重要的不是去保护一个共同的隐私,而是管理好各种形式的隐私。
数据的情况与此类似。数据既不是祸也不是福,而是一种新型原料,其特性还有待我们进一步探索。我们既无须保护数据不受人的侵犯,也无须保护人不受数据的伤害。数据保护已是一个过时的概念。数据应使我们的生活更丰富,因此我们必须像管理食物、能源或是垃圾一样去管理数据。
157
第四章超负荷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