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会搞不清警察的实际工作?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在过去50年左右的流行文化里,警察几乎成了想象性认同所痴迷的对象。这样的事情如今已不再新鲜:当代工业化民主国家的公民每天花上几个小时看那些邀请他们站在警察的视角看待世界并间接经历其丰功伟绩的书、电影或电视节目。事实上,这些想象中的警察确实几乎时刻都在打击暴力犯罪,或处理这些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
别的不说,上述现象奇怪地有悖于韦伯关于铁笼的著名忧思:现代社会被千人一面的技术官僚管理得井井有条,以致个人魅力式英雄人物、魅力和浪漫将尽数消亡。<sup>25</sup>而事态的实际发展显示,官僚社会趋向于以自身独有的形式制造出有个人魅力的英雄。他们自19世纪末起便以传奇侦探、警官和间谍等各种各样的面貌出现。很显然,这些人物的工作就是精准行动,通过实际运用身体暴力来获取官僚结构索要的信息。官僚制毕竟已存世数千年,从苏美尔到埃及再到古代中国,这些官僚社会都孕育过伟大的文学。不过,是现代北大西洋社会第一个创造出了英雄本身就是官僚或完全在官僚环境中行动的文学体裁。<sup>26</sup>
我惊讶地发现,思考警察在我们社会中的角色,实际上能为社会理论提供一些有意思的见解。现在,我必须承认,我在行文中对学者及其大部分理论习惯与偏好表现得不太友好。如果有人读了我写的东西,认为我在论证社会理论方面很大程度上毫无意义——这是某个象牙塔里的精英因拒不承认简单的权力现实而形成的自以为是的幻想——我也不会觉得意外。但这绝非我的论点。这篇文章本身就是一次社会理论的尝试;如果我不认为这样的尝试有可能为某些重要领域投去一束光,使之不再晦暗不明,那我也不会写下它了。问题在于理论的类型和目的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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