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劳动与劳动的“媒介化”
(一)概念之林
当前传播研究中关于劳动问题的概念混乱,在前文中已有体现,实际情况则远非如此简单,许多研究所使用之概念皆有交叉关系,并且针对同一现象,研究者往往各自持有不同且不具备排他性的分析工具。篇幅所限,此处无法将所有概念都追根溯源,仅以知识劳工与数字劳工的关系为例展开讨论。
首先,理论层面的混乱。如福克斯认为,数字劳工包括将数字技术和ICTs作为生产资料的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①数字劳工研究不仅应聚焦对工程师、设计师或是媒体从业人员的工作和日常生活,而且也不能忽视工厂中生产科技产品的产业工人。因此,在他看来,数字劳工研究应扩大其研究外延,而非使用强化脑体之分的“非物质劳动”概念。但梁萌则反过来认为,当前的情况是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导致知识劳工概念本身的模糊与外延庞大,知识劳工既包含了传统行业的白领精英,又囊括了信息产业中的新型知识劳动者。②这一论述的着力点与福克斯完全相反,在理论上形成了“数字劳工”与“知识劳工”到底是谁包含谁的僵局。
其次,经验研究中的混乱。大量实证研究关注了不同行业中受数字技术深远影响的劳动者,但在概念选择上却未经讨论地使用某一种既定理论。比如,胡绮珍将字幕组的劳动理解为“非物质劳动”与“无酬劳动”,显然是在特拉诺瓦的“数字劳动”的脉络之中。①然而,曹晋与张楠华的研究则将从事字幕组这种弹性兴趣劳动的人称为“知识劳工”,显然坚持的仍然是信息社会理论中“知识劳动”的认识论。②那么,翻译字幕究竟是“数字劳动”还是“知识劳动”呢?再如,因为自觉自愿地以廉价甚至免费的劳动成果参与“众包”(crowdsourcing)新闻生产,“公民记者”在吴鼎铭的研究中被称为“数字劳工”③,而在建制化媒体中遭遇新贫问题的网络编辑则依然是“知识劳工”。④很明显,网络编辑这一职业本身是“数字化”的,而公民记者的劳动也不可能离开大脑中储备的知识,那么网络编辑也应当是“数字劳工”,而公民记者同样不能被排除出“知识劳工”的范围。又如,为网络平台供稿和为传统报纸供稿的自由撰稿人并不能被截然地分为“数字劳工”和“知识劳工”,后者如今也使用电脑进行写作。
第一章 数字劳动:劳动与媒介化的交又视角
① Fuchs, Christian. Dallas Smythe Today—The Audience Commodity, the Digital LabourDebate, Marxist Political and Critical Theory. Triple C, 2012(2);692- 740. 中译文参见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汪金汉、潘璟玲译:《受众商品、数字劳动之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批判理论》,《国外社会科学前沿》2021年第4期。
②梁萌:《网络领域中的知识工人》,《学术探索》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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