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文化是美国历史的酵母,它在吸引和接收外来者这一方面构成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很多伟大的欧洲导演选择了去好莱坞工作(且不说那些不同研究领域和不同国籍的科学家、艺术家、作家、大学教授等,其数量之众堪比好莱坞生产的影片)。每当这些导演与美国行政体制发生公开冲突的时候,美国却总是能够将他们转变为美国“形象”的杰出代言人。当卓别林受到“麦肯锡主义”的纠缠,执导了《纽约王》①并在片中揭露美国的虚伪的时候,不管怎么说,他终究还是颂扬了美国的伟大,尽管这是违心之举——美国为卓别林成为世界最为伟大的艺术家之一提供了条件,同时也通过他宣扬了美国的历险记。
由此看来,美国实力所体现的问题,在于将“接受”和技术联系在一起,而这却是欧洲所无力企及的。一直以来,美国总能建立起这一联系,也即开发这一联系。美国的实力之所以得以成就,显然是因为它拥有一项发展记忆术的有效政策,也即它的接受政策,因为自从过去几十年以来,接受政策以各种形式服务于商业文化,包括学术、艺术、科学、外交等形式以及真正意义上的商品形式等。这种致力于“演进”的智慧在欧洲严重缺位:“接受”的过程与政令完全是两码事。
“接受”之所以促成发明,是因为接受一个未曾经历的过去之必然性离不开接受技术之必然性,而接受技术意味着接受若干可转变的客体,商业由这样的客体转变而来,而且通过这些客体,“我”和“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基础性的竞争,这是康德所说的“不可社会化的社会性”以及赫西奥德所说的“éris”——意即好胜心、纷争、竞争②—的基础。
第三章“我”和“我们”:美国的接受政策
① 《纽约王》(又译《一个国王在纽约》),卓别林执导,1957年。—译注
②赫西奥德,古希腊诗人,生卒年月不详,代表作有长诗《工作与时日》、《神谱》等。“Eris”(首字母大写)即希腊神话中的厄里斯女神,也被称为“纷争女神”,是不和、争执、纷争的象征。——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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