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又一次强调这一点,因为上述事实的后果具有决定意义,它与紧接“去远”问题之后的导向问题有关,与对《何谓在思想中确定方向?》的批判有关,因此,与进行区别所依据的主观原则这一问题有关。
这是因为,海德格尔揭露的是“精神的纯粹构建”,而“区别左与右”这一纯粹主观的原则(康德将这一原则作为主体在空间中确定方向的先验原则)或许就是“精神的纯粹构建”。海德格尔认为,这一先验的导向如果是进行区别所依据的原则(区别左与右)之一,那么它更应是“此在”的空间性本身,也即它的“在世界之中存在”的模式,也就是说这一“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存在性,换言之,也即以下事实:“此在”从一开始就总是已经必然处于其自身之外。这一先验原则只不过是一种“心理的”方式,其目的无非是对“此在”的先验的在世性视而不见罢了。
康德从对左与右的感觉出发,急于在导向中得出某种先验性,这恰好无意中突出了世界的“已经在此”,同时又错过了它—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海德格尔抓住这一文本,以它为范例,证明形而上学没有看清楚“我们自己所是的存在者”这一存在者的真正面目,要知道,这一存在者本来就处于其“所在之处”之中,并且通过它、作为它而存在。海德格尔说,左与右都不是给定的,给定的其实是世界。然而,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康德在他“心理”推论中所忽视的,恰好正是记忆:
如果我必须[在这间屋子里]确定方向,那么我对身旁两侧的“差异的简单感觉”绝对毫无用处,除非我把握住某个确定的客体。对于这样的客体,康德曾顺带提到他“记得它的所在之处”。①
在评论海德格尔的这一反驳之时,阿列克西·费罗南科强调了客体所承载的记忆:
技术与时间
①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出处同前,第96页。[参见中译本第127页(第23节)。——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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