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迷失方向》中已强调指出,生物学能够创造出新的因果关系,同时改变既有的因果关系,乃至在某种合理性层次上改革既有的因果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它能够扰乱某些生物的既定法则,或是它们繁衍条件的既定法则,而这些生物的主要特征正是可复制性。技术科学在这一方面显得最具“震撼性”,这根本不是偶然:这里涉及的已经是一种持留,一类极为特殊的持留。
正是宽泛意义上的“复制”这一问题(它必然也是持留的问题),作为工业化的首要条件,调控着我们在此所说的“震撼性”的逻辑。我们将会看到,与古代思想和现代思想不同,当代科学能够离得开上帝这一伟大的复制者,这一绝对现实的(至高无上的)存在者,这一所有可能性的起源。
我们也已指出,基因程序正属于上述情况:在这一领域中,基因组排序科技和借助基因外科的各种工具(尤以限制酶为最)对基因组施行手术这二者联合在一起,在科技层面上进行开发。遗传(生殖细胞)与后天生成(体细胞)之间原本互不影响,这是有性生物的特征,也构成了物种繁衍与进化的法则之一,而不用怀疑的是,当技术科学发明了一种新的生命形式之后,这一既有的因果关系也就完全中断了。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技术科学的震撼”。当然,人们可以提出反驳认为生物科学是个特例,其科学性的界定从来就不是易事。不过,对于其他科学而言,当它们与技术科学的工具性相融合,并由此将它的效率准则内在化之后,这难道还不是技术科学的震撼吗?
第六章 技术科学与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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