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客体的发展本身是一种实验,是对新的可能性的一种探索,而日常世界则是一个永恒的实验室(IP网络尤为如此)。然而,在《技术与时间》的前两卷中,我们已经指出,“预料”的可能性受制并取决于第三持留的可能性,也即思想所在的技术环境。技术远远不能简化为物理,技术这一环境是“实践理性”的时间性——也即意愿——的条件;反过来,技术环境中又贯穿着一种实践的因果关系,而且显而易见的是,这一实践的因果关系受制于物理的因果关系。然而,对于“物理的因果关系”这一概念,如果我们不对它提出定位条件的问题,也即地理动态稳定的平衡(即潜在的不平衡)的各种现象的问题(自本世纪初以来,这些现象一直困扰着物理学),那么它将仍然是一个完全抽象的概念。
当我们说“技术是意愿的时间性的条件”的时候,这里所谓的“条件”显然不是一种决定因素,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技术条件并不是对实践自由的否定。
不过,一方面,从某种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由,尽管相对于机械而言它是无条件的;另一方面,“预料”的能力在技术上取决于持留机制的运作,在某一综合的表象与其客体的关系这一方面,这一能力使对“借助于意愿的因果关系”的排斥变得过时了。
康德认为技术只是应用科学,因为它只是掌握了直观数据的知性的诸概念在分析论上的发展,而我们则认为,正是技术使图型的构成得以实现,其中包括实践。因此,技术与理论的关系,技术在理论中的位置,都应当大作变动。砖块之所以能够经由砖工之手而成形,是因为砖工的手得到了某个关于黏土的概念的引导,而且他的手必须多次接触黏土,他才能够获得这一概念。我们在最后一卷中将看到,形质论分析是康德思辨的基础—他追随亚里士多德,并与之观点一致—支配着直观与知性之间的关系,而西蒙顿在《个体及其在物理与生物层面上的诞生》中所否定的,确切地说正是形质论分析。
第六章 技术科学与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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