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德看来,只有在道德领域里,“自由才能超越一切既定限制,[……]在那里,人的理性体现了一种真正的因果关系,而且诸理念变成了(各种行动及其对象的)有效原因”①。技术的各种理念并不是有效原因,而是一些理论概念:在批判主义中,由于不存在任何与技术领域、科技领域、技术科学领域有关的实践问题,因此“未来”的问题还没有抓住“演变”的问题,当然前者不应当止步于后者,而是应当通过后者这条必由之路,从中进行区别。
然而,我们已经试图指出,演变正是技术的实践领域。作为技巧的可能性,技术的实践领域既属于自然,又属于自由。在这一领域中,“必须进行区别”这一问题(也即差异的问题)完全被提了出来;在这一领域中,“必需要有缺陷”成了一种准则;在这一领域中,“提供规则的”当然不是经验:
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提供规则的是经验,经验是真理的源泉;但是从道德法则的角度来看,经验却是表象之母(可叹!)。最应受到指责的一种尝试,就是想要从被做之事中获取我应做之事的法则,或是想要把法则简化为被做之事。②
我们在上文已经分析了批判主义对“发明”的否定,在此基础上,这里所说的“表象”同样也涉及到了理性的有效因果关系,不仅涉及道德领域(也即政治领域),还涉及到技术领域。这意味着,应当有一种技术的政治,也就是说一种关于演变的实践思想,该思想能够提供一种演变的理念,投映出该演变所承载的未来,而且在该未来里,除了“想要从被做之事中获取我应做之事的法则,或是想要把法则简化为被做之事”之外——这往往被称为“无耻”或“放弃”,它是一种模仿论和适应论,而我们之所以指责它,是因为它往往被用来作为那些与法则相反的事实的借口—没有什么更应受到指责。
第六章 技术科学与复制
① 阿列克西·费罗南科,《康德的著作》,弗兰出版社,1972年,第265页。
②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出处同前,第265页。(参见中译本第273页。——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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