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的是,上述情形是在技术科学的震撼下,现实性与可能性二者秩序的颠覆所造成的后果。在此背景下,我们就必须掌握进行区别所依据的各种准则,从而在诸多可能性事物中进行遴选。在此,核心问题或许首先是:
(1)要弄清楚这里的“复制”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制造差异”的各种新的能力能够在超可复制性的背景下得到落实;
(2)超可复制性是不是对由传统程序工业所启动的工业共时化的强化;
(3)在不仅仅是共时化过程的增多和熵的确定存在的情况下,那些可能被制造出来的差异能否构成一个可被接受的演变过程,也即某种未来。
作为西方社会赖以构成的最主要的持留领域,与物质转化的技术体系的演变相比,文字始终是一个极为稳定的记忆术体系。作为最主要的第三持留的复制机制,文字体系构成了西方人的理性和学识。然而,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文字的可复制性也经历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强化阶段,与之前的情形相比,它的可复制性或许可以被定性为超可复制性。文字构成了一种思想政策,这种思想政策通过作者和编辑的权力,尤其是通过历时性的文字遗产在拼写、印刷和语法方面的共时化,使复制的权力得以规范化。
在下一卷的开头处,我们将继续探讨印刷术这个记忆术历史中的关键时期,与西尔万·欧鲁一起,考察一种语言理论、同时也是一种主体理论是如何介入到印刷术之中的。我们将会看到,共时性和历时性之间的一种关系如何在印刷术中得以确立,这种关系同时也是一种语言的政治,是一次精神之战,它为文字区别的新时代揭开了帷幕。
第六章 技术科学与复制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