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的正是“先验想象力”这个问题:
心理图像和客体图像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但这一区别并非某种对立。这意味着二者之间总是相互关联,任何一方都不能减少另一方的不同之处。
首要的一个区别在于,客观实物持续存在,而心理活动转瞬即逝。同样,以现实客体形式存在的记忆持续存在[…],而心理意义上的记忆注定会消逝,而且转瞬即逝。从根本上说,强烈的记忆、曾体验过的记忆都会逐渐衰弱,终将离我们而去。死亡不是别的,正是记忆的完全消逝。①
在将持留的有限性作为其他一切哲学分析的原则的同时,我在《爱比米修斯的过失》和《迷失方向》中发展了“后种系生成”②和“第三持留”这两个概念。海德格尔在评论胡塞尔的时间观时,从中得到启发,提出在“我们自己所是的存在者”之前,总是有一个既成的“已经在此”、一个人们不曾经历的过去时刻,而且“我们自己所是的存在者”总是从这个既成的“已经在此”、这个不曾经历的过去时刻那儿继承而来。可见,这一过去时刻并不属于“我们自己所是的存在者”,但却注定会变成该存在者的过去时刻,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该存在者必须接受这一过去时刻。对于上述事实的结果,《存在与时间》却未作阐述——海德格尔论述的所有政治问题均具有这一模糊性—而我则曾经试图指出,它的结果在于,除了胡塞尔分析过的第一持留和第二持留之外,还应当有第三持留,即技术的痕迹,是技术的痕迹使“此在”得以进入那个既成的过去时刻,该过去时刻本来不属于“此在”(Dasein),是“此在”未曾经历过的,但是它又必然会演变成属于“此在”的过去时刻,而“此在”也必须将它继承下来,使其成为“此在”的历史。这就是“此在”的历史性(Geschichtlichkeit)。
技术与时间
①贝尔纳·斯蒂格勒、雅克·德里达,《电视的回波描记》,出处同上。
② 关于“后种系生成”,可参见《爱比米修斯的过失》中译本,第158页。——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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