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不厌其烦地提到那第一批艰辛地在沙滩或沙地上划出一条条直线以计数的人。[…]他们也会在一块木板上画出有规律的痕迹[…],为的是将某一数字的记忆保存下来。
同一数字的所有物质化体现都运用了“相通性”这一原则,但是,[…]事物表象的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对于羊群中的每一只羊,人们都必须在各个器皿中都摆上一只泥丸。[……]或者,在某种具有表达意义的模仿方式的帮助下,人们会把他们的身体当作机器来使用,以求表达出他捕获的鱼的数量。
在第一种情况下,人们获得了一幅有关羊群的抽象图像:一只羊对应一只泥丸。人们没有必要知道怎样去命名最初的几个数,那是在静默中就可实行的一种兼容性方法。[……]器皿可以被纳入主管的记录中,他知道怎样计数,而羊倌却不会。①
一些肢体动作在完成的过程中,将某一相通性原则落到实处,数字的构思正是这些肢体动作的结果。这些肢体动作可以产生一幅图像,这图像必然是抽象的,但却是一幅抽象的客体图像,它是另一幅抽象的心理图像得以投映的载体和条件,而且开始时没有任何有声图像与这幅抽象的客体图像相对应(“人们没有必要知道怎样去命名最初的几个数,那是在静默中就可实行的一种兼容性方法”)。不久之后,数字的有声化催生了语音操作,它不再由手指来执行,而是由颌骨来执行。然而,数字“mille”的构思以“书面文字计数法”为前提,其语音来自于书面文字,而且这些语音并不先于书面文字而存在——这是一个“抽象化”阶段,起源于对象征符号的操作,被称为“书面的数位计数法”。很明显,在这个阶段,图型以图像为前提,与此同时,二者互为前提,也即图像的可能性也以图型的可能性为前提,也就是说,以康德所说的图型化为前提—他将“图型化”定义为“内感官在第三记忆(即外感官能够进入其中的图像)中进行投映的过程”。
第二章 意识犹如电影
① 热纳维耶夫·吉代尔,《文字计数的比较史》,弗拉玛里翁出版社,1975年,第19—20页。粗体为笔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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