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曾说,在“先验演绎”的第一版中,第三种综合是对将来的综合,故而“认定的综合”同时也正是“预先认定”的综合②,也即计划的综合。这样一来,三种综合在它们的三重性当中形成了时间的各个维度③,尽管海德格尔不仅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提到胡塞尔关于持留的论题,而且在我们看来,他最终也没有看清核心问题之所在。事实上,我们认为,“领会的综合”是对现在时刻的第一持留的综合,“再现的综合”是对过去时刻的第二持留的综合,“认定的综合”是对意识流在其整体中的统一性的前摄的综合,也即意识流的未来时刻与终点的投映。然而,它的前提条件是投映的质料(即图像),也就是这种我们称之为“第三持留”的综合记忆。
这种时间的三重性在第二版中已被删除,一方面是由于对三种综合的陈述不足,另一方面是基于一些更为深层次的矛盾,这些矛盾恰好构成了康德的局限,使他未曾触及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意识所处的位置,也即第三持留。要理解海德格尔关于“认定”(也即未来时刻的统一性投映)的观点(我们在这里只是提到他的观点,但并没有逐字逐句地遵从他对“先验演绎”的各种分析),我们就必须承认:“此在”的过去时刻由于本来就已被第三持留化,也即作为代具而变得可被综合,所以“此在”
技术与时间
① 关于这一点,参见《爱比米修斯的过失》,出处同前,从第183页开始。
②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伽利玛出版社,1953年;尤其可以参见他的《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现象学阐释》,伽利玛出版社,1982年,第316页。
③ 海德格尔,《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现象学阐释》,出处同上,第3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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