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
总结:逻辑主义者试图用一阶逻辑表现“朴素物理学”的方案没有大获成功。原因之一可能是其基本论据有缺陷。如果你感兴趣的推理不是演绎,那就无法使写出的公理独立于对它们进行操作的程序。令人遗憾的是,我们感兴趣的推理很少是演绎。同时,逻辑主义者试图扩展逻辑,使其覆盖更多地盘,其结果也令人失望。因此,我们只好老老实实地写程序、把知识表述当作由程序操作的实体。
从多方面来看,这并不是对逻辑本身的批评。当你坐下来表达知识的具体内容时,你使用的标记法很快就退到背后去。如果你想建立一个有关形状的理论,那么你的任务就是尽量表达你所知道的一切,而与此无关的由逻辑标记的惯例形成的约束会很快消退。因此,如前所述,我认为莱纳等人(Lenat et al. 1986)的 CYC方案与逻辑主义方案处在十分相像的阴影下。
然而,逻辑有一个特别易受攻击的方面,这就是它是以指称语义学为基础的。我的结论是:离开程序,形式化的知识就失去效用,对此,人们是能够接受的,但是他们也像我一样能凭直觉强烈地感到:对标记法来说,有指称语义学比没有好。原因之一也许是,健全的语义学至少有助于确保程序作出正确的演绎推理。这些推理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至少没有错误。
肖厄姆(Shoham1986)最近指出了另外一种确证形式语义学的方法。假定程序采用了一个标记法,那么你就可以证明,程序所得的结论正是在其前提的所有A模型中为真的那些结论,至于A模型是什么,则取决于你想获得的推理类别。如果A模型的特性描述在直觉上是有吸引力的,那么你就已经为程序运作的正确性提供了一个独立的证明。如果把“极小模型”嵌入这个构架,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按一定方式由划界法确证的程序,只是我们省却了划界公理,直接使用了语义概念。在时态推理的情况下,我们所需要的模型概念有所不同;参阅肖厄姆(Shoham1986)的一个提案。这个思想适用于大量不同的推理类型吗?若然,它就提供了一个确证逻辑主义方案的本体部分和语义部分的方法,同时,也罢,免除了非程序的知识表述这一思想。
人工智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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