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认知解释是非因果性的,那么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为这样一来,这问题又会重新表现为:由物理方式引起的个人行为如何可能从认知角度看来是连贯的呢?我正在进行的写作,在认知上是可预测的(无论它是否由认知引起),但是如果我的神经生理状况与数量浩大的可想象的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有所不同的话,我就根本不会写下这些文字;因为例如我的手可能不会动,或是固定在背后。我的生理状况怎样能持续地使我的身体去做限定范围的一些事情中它必须做的一件事情并使之具有认知意义呢?
简言之,在既没有将认知特性简化为非认知特性,2也没有将认知特性排除,3又没有否定认知特性的科学必要性的情况下,我们怎样能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理解认知呢?要理解这一点,就是要理解认知怎样能以物理方式体现,因而就是要理解怎样解决认知体现问题。
构造制约
对于简化、排除,以及解释的非必要性,存在着一种自然主义的抉
人工智能哲学
[1] 我在一篇文章(Cussins1987年1月)中设计了一个思想实验,有助于清楚地认识这个问题。
[2] 认知简化论者有斯马特(Smart 1970),阿姆斯特朗(Amstrong 1968),普莱斯(Place 1970),刘易斯(Lewis 1966)。
[3] 认知排除论者有奎因(Quine 1960)。P.M·丘奇兰(Churchland 1979),P.S·丘奇兰(Churchland1986)和斯蒂克(Stich1983)也经常被说成是排除论者,但是认为他们建议的仅仅是排除概念内容,而不是每个内容观念,也许是更恰当的。
[4] 丹尼特(Dennett1987)持有这种非必要性的立场:虽然存在着不可简化的认知特性,但是对于人类行为的完整的科学解释来说,它们不是必不可少的部分。严格地说。丹尼特认为不存在科学心理学,因为不存在自然的心理学种类(见Cussins1988)。S·希弗(Schiffer1987)也是一位非必要性理论家。对希弗来说,存在着不可简化的认知特性,但只是在繁琐的修辞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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