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由非认知特性构造认知特性。这一思想可从一个例子谈起。
有关建筑功能性的观念对建筑师的工作来说也许是最基本的,即使这个观念不能简化为施工人员配置建筑材料的观念。例如,一个建筑师可能需要以一个有效的总体指挥部的观念来工作。但是这个观念不能根据砖、石、金属、玻璃、塑料、木材和水泥的商品尺寸的空间配置来定义。如果一个特定的公司处在特定的发展阶段上和特定的工艺及人种论背景下,那么对于一个有效的总体指挥部来说,由无数施工材料的不同配置构成的一个不可说明的无穷集将是充分的。不仅一个不可说明的无穷集使简化成为不可能,而且究竟是哪个不可说明的集合,也是随着背景参数而变化的。对一个小公司有效的东西,对80年代的IBM公司也许就是无效的。有了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机之后才有效的东西,如果放在早于这些通信媒介的工艺背景中,就会是无效的。
所以顾客向建筑师说明建筑物时使用的那些观念,不能简化为施工人员工作时必须用到的观念。因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观念层次(描述层次),如果建筑师打算完成他的工作,他就必须以某种方式沟通这两个层次的观念。建筑师能够根据建筑学说明形成施工人员使用的说明,或是知道哪些建筑特性可从按照施工人员使用的说明建造起来的建筑物中得到例示,这种能力在外行看起来也许是难以理解的。并不存在建筑师使用的更深层的描述。事实上,在学习做这项工作时,建筑师已经获得了对建筑学观念和施工人员观念的理解,所以他可以在这两种层次上的描述之间来回行动。对建筑师来说,两种描述层次之间的关系是可理解的,[”]而不是偶然巧合,而对外行来说,这种关系是不可理解的,所以看起来可能像偶然巧合。
建筑师的理解可能是实践多于理论。发现的在描述的建筑学层次
15 概念的联结论构造
[1] 我将“intelligible”(可理解的)一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以指明它表示的是半技术观念。对这个观念的进一步讨论见拙作(Cussins1990)。(原文此段中intelligible一词均作Intelligible,作者在此说明了此用法的意义,但译文中没有反映这一点,请读者注意该词的特殊性。——译者)
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