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捍卫这个二元论,人们常常表示出这样的希望:大脑是一台数字计算机(顺便指出,早期的计算机常被称为“电脑”)。但这无济于事。当然,大脑是一台数字计算机,既然每一样东西都是数字计算机,大脑也不例外。问题是,大脑产生意向性的那种因果能力,并不存在于它例示计算机程序的过程中,因为无论你想要什么程序,都能够由某种东西来例示这个程序,而它并不具有任何心理状态。无论大脑在产生意向性时所做的是什么,都不可能存在于例示程序的过程中,因为没有一个程序凭借自身而对于意向性来说是充分的。1]
3心灵、大脑与程序
[1]我同很多的人就这些问题展开过讨论,他们耐心地试图克服我对人工智能的无知,为此我深表感谢。我特别要感谢N·布洛克、H·德雷福斯、J·豪格兰、R·尚克、R·威伦斯基和T·威诺格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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