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逃出中文屋
M·A·博登\*
J·塞尔在他的文章“心灵、大脑与程序”(Searle1980)中论证道:心理学中的计算理论基本上是没有价值的。他作出的两个主要论断是:计算理论因其本质上是纯形式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心理过程;同时,计算机硬件也不同于神经蛋白,显然缺乏生成心理过程所需的恰当的因果能力。我要阐明的观点是:这两个论断都是错误的。
·他的第一个论断认为如下的流行(形式主义)假定是当然成立的:计算机科学中研究的“计算”是纯句法的,可以(用同样适合于符号逻辑的术语)把它们定义为应用形式规则,对抽象符号进行的形式处理。他又说,因此形式主义的论述虽然在解释计算机中无意义的“信息”加工或“符号”处理方面是恰当的,但是不能解释人类心灵是怎样运用信息的,或正确地说,是怎样运用所谓符号的。意义或是意向性是不能用计算术语来解释的。
这里,塞尔的观点并不是认为任何机器都不能够思维。人类能够思维,而人类也是机器—他接受这一说法。他甚至采用唯物主义的信条,认为只有机器才能够思维。他也没有说人类和程序是完全不可通约的。他假定,在某一高度抽象的描述层次上,人和任何其他东西一样,都是数字计算机的例示。应该说,他的观点是:任何东西不可能仅仅凭借它例示出计算机程序而思维、表意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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