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农业上面,更丰沃的土地土地,那或是天然更丰沃的,或是在新发展的技术进步下,变得比旧〔技术条件下〕的旧土地更丰沃—可以在次序上更后出(这一点里嘉图也承认的),从而,把旧耕地一部分排在耕作之外(例如在开矿工业上和殖民地生产物上),或把它让位给供给别一种生产物的别一种农业。
依照这个理论,最劣土地支付地租不是必要的,不支付地租也不是必要的。并且,在不支付地租的地方,在只支付普通利润的地方,甚至连这种普通利润也不支付的地方,同样能够有租钱支付。从而,在经济的意义上虽没有地租存在,土地所有者还会收得一种地租。
第一,地租,剩余利润,只由更优良(更丰沃)的土地支付。地租“自身”在这里是不存在的。这场合的剩余利润,和工业的剩余利润一样,很少会当做地租固定下来。例如北美合众国的西部。
这种情形,会发生在那种地方,在那里,可以支配的土地尚有相当大的数量未曾被占有,自然丰度又还够大,以致资本主义生产虽还只有小的发展,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虽还持有大的比例,农业生产物的价值还是会和它的生产价格相等,在多数场合,甚至会在它的生产价格以下。如果它升到生产价格之上了,竞争也会把它压下来。但洛贝尔图之流的这种意见是背理的:在他看来,只要国家容许每英亩支付一元,支付一个很小的几乎徒有其名的价格,〔就会有地租可以看到(第179页,180页)。〕这好比,有一些人希望国家规定每一个产业部门的经营,都支付“营业税”。在这场合,里嘉图的法则是存在的。只有相对丰饶的土地有地租不过那还不是固定的,而是流动的,像工业上的剩余利润一样。不支付地租的土地所以不支付地租,并不是由于它的不丰饶性,却宁说由于它的丰饶性。更优良的土地会支付地租,是因为它的丰度在平均丰度以上,因为它有比较高的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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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