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社会的不同阶段上,土地总生产物在地租,利润,或工资名义下分归这各阶级的部分,是极不相同的。”(前书)
这里是讨论“总生产物”的分配,不是讨论工业生产物或原生产物的分配。但把这个“总生产物”当做已定的,他们在“总生产物”中享有的份额,只由每个共有人在每个生产部门对他自身的生产物的“价值”持有的份额来决定。这个价值可以转化并表现为“总生产物”的一定的可除部分。在这里,里嘉图随在斯密后面,是不过在这点上面错误了。他忘记了,不是总生产物分为地租,利润和工资;其中一部分,会在资本形态上,归属于这三阶级中的一个或几个阶级。
〔我们再听听洛贝尔图的话〕:
“所以他们会主张,最初,资本利得平均的法则,会这样把原生产物价格压下,以致地租必须消灭,不过由更丰沃土地和更不丰沃土地的收益差额所引起的价格腾贵,再成立起来。在今日,普通资本利润之外的地租收入的利益,也还诱使资本家将资本投在土地的开辟和改良上,以致由此引起的市场过充,把价格压下来,从而,使那种最不利的投资,不再有地租收入。换言之,这种主张就是:资本利得平均的法则,使别一个法则,即生产物价值由成本劳动决定的法则,对于原生产物,实行废止。但里嘉图在他的著作第一章,却正为要证明后一个法则,才去证明前一个法则。”(前书第174页)
但是,洛贝尔图君啊!“资本利得平均”的法则,并没有废止生产物“价值”依成本劳动“决定”的法则。它不过废止了里嘉图的前提,即:生产物的生产价格,等于它的“价值”。并且,又不是原生产物的价值降到它的生产价格,而正好是相反。因有土地所有权,原生产物还会由这种特权,表示它的价值,不会降到它的生产价格。只要它的价值会降下—不管有足下的“材料价值”,这种下落还像是可能的到商品生产价格的水准,地租就消灭了。今日还能不支付地租的土地所以不支付地租,那是因原生产物的市场价格,刚好等于它本身的生产价格,但因有更丰沃的土地从中竞争,依“价值”售卖生产物的特权在它是没有的。
“说在土地耕作之前,已经有资本家存在,从中收取利润,并依资本利润平均的法则来使用资本,能是真确的么①?……我认为,如果在一个从文明国到新开垦国家的远征中,富有的参加者们带着旧式耕作所用的资财和工具,即资本,贫穷的参加者们怀着先见,觉得他们只要替前者服务,就可以获得高工资,则在这场合,资本家们一定会把劳动者工资以上的东西,收拾起来,当做是他们的利得,因为他们已经把长远已经具有的事物和概念,由母国带着一同来了。”(前书第174页,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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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