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贝尔图君啊!在这里,足下是说着了。里嘉图的全部见解,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已行着支配的前提下,才是妥当的。他是怎样表示这个前提,他在此际有没有犯历史上前后颠倒的错误,对于问题本身,是毫无关系的。这个前提是必须有的。不能像足下一样,把那既不了解资本主义簿记法从而也不把种子等等算在垫支资本内的自耕农民的经济导入!当洛贝尔图承认“在土地耕作之前”已有资本家和劳动者存在时,那并不是里嘉图的背理,而是洛贝尔图自己的背理。(前书第176页)
“照里嘉图的解释,要到……资本在社会内成立,资本利得被承认被支付的时候,土地的耕作才会开始。”(第178页)
多么背理啊!到资本家以租地农业家资格插到耕作者和土地所有者间不管是以前的佃农上升为资本主义的租地农业家,还是产业家不把资本投在工业上,但转而投在农业上那时候方才开始的,决不是“土地的耕作”,而是资本主义的土地耕作;这种耕作,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看,都和以前的耕作形态大不相同的。
“随便在哪一国,最大部分的土地都在被人耕作以前许久就成为私有物了;尤其是,在工业已有一定的资本利得率以前,老早就成为私有物了。”(前书第179页)
所以,在这里,洛贝尔图君如果要了解里嘉图的见解,他必须是英国人,而不能是朋麦尔的领主,且必须先了解共有地和荒地的圈地史。洛贝尔图君曾援用美洲为例。在那里,国家对于土地“先是零碎的”,卖“给耕作者,只征收小额的价格。这个价格,无论如何,都已经代表一种地租”(前书第179页,180页)。决不是的。这个价格不构成地租,是和一般营业税不构成营业地租,或任何一种赋税不构成“地租”一样。
第二篇 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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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多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