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要对于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区别有适当的把握,地租就决不会当做构成或形成生产价格的部分,加在生产价格之内了。这种构成部分,也只在我们论述与商品价值相区别的生产价格时,方才成为问题。
差额地租和剩余利润一样不加在生产价格之内,因为差额地租常常只是当时市场上的生产价格在个别的生产价格以上的超过部分,或是市场价值在个别价值以上的超过部分。
所以,里嘉图反驳亚当斯密,认为地租决不会加在生产价格内时,从事实去看,原是正确的。但他再错误了,因为他没有由生产价格和价值有别这件事来证明这一层,却和斯密一样把二者视为同一,想由此来把这一层证明。不错,价值会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并且,如果它们三者全都存在,它们的要求也是一样有效的,但它们都不是价值的决定部分。里嘉图的论证是:地租不是农业生产物的自然价格的决定部分,因为最劣等土地的生产物的价格,是等于决定农业生产物市场价值的生产物的生产价格,等于这种生产物的价值。所以,地租不是价值的〔决定〕部分,因为它不是自然价格的〔决定〕部分,而自然价格就等于价值。这是错误了。最劣等土地上栽培的生产物的价格,会等于它的生产价格,那是因为这个生产物是在它的价值以下售卖,不像里嘉图所说,是因为它将依照价值售卖;不然,就是因为农业生产物是属于这类生产物,就这类生产物说,价值和生产价格会例外地成为一致的。如果在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用一定的资本赚到的剩余价值,偶然和总资本中同一可除部分平均计算应得的剩余价值相等,情形就是这样。所以,这是里嘉图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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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 原文是:“excess of individual costprice over the market costprice or excess of individual value over the market value ist"—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