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亚当斯密说,在他把生产价格和价值视为同一,由这个前提出发的限度内,他得其当地说了,地租和利润工资一样是“自然价格的形成部分”。他后来在引伸说明时主张地租不会和工资利润一样加在自然价格内,那对于他,宁可说是一个自相矛盾。他会犯这种矛盾,是因为观察和正确的分析,使他承认,在非农业生产物的自然价格的决定上和农业生产物的市场价值的决定上,有一种差别存在着。说到斯密的地租理论时,关于这点,我们还要详细说一说的。
“我们讲过,必须使用在土地上但只在其上提供较小收益的新资本每加投一次,地租就会腾贵一次①。根据同一理由,社会上的一切事情,如其结果,使我们不必把同量资本投在土地上,并使最后使用的资本量的收益提高,那就会把地租减低。”(前书第68页)
那就是,这一切事情会减低绝对地租,但不一定会减低差额地租。(见B表)。
这些事情可以是:跟着人口减少而起的一国资本的减少,但也可以是农业劳动生产力的较高度的发展。
“这样的结果,也能在一国财富增进人口增加时发生,如果这种增加,伴有显著的耕作改良,以致耕作较劣地的必要性减少,或使人们得以同量资本去耕作较丰沃的土地。”(前书第68页,69页)
在这里,很奇怪,里嘉图竟忘记了那种种使较劣地变得更丰饶更肥沃的改良。这一个观点,安特生却是极看重的。
里嘉图这个命题是极错误的:
“人口如果还是一样大,追加的谷物量就不能有需要。”(前书第69页)
在谷物价格下落时,别种土地生产物如野菜、畜肉之类的需要将会增加,并且由小麦还能提制酒精等等。但是里嘉图完全把这些置之度外,却在这里假定,全部人口保持不变时,所消费的谷物会是一样多。这是错误的。
第二篇 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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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但并不是每一次增加的新资本,都提供较小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