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嘉图再回到他在研究上真正考察的问题。商品生产价格因工资腾落而起的变动,和这个生产价格因商品价值变动(里嘉图没有在这个正确的方法上,表示这个真理)即因生产上必要的劳动量变动而起的变动比较,是更不重要的。所以,我们大体说来尽可以把这一点丢开;价值法则在实践上依然是正确的,(他其实应当加上一笔:生产价格自身,如果没有那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便依然是不能说明的。)这对于他的研究,是一个正确的进程。在事实上,这是很明白的:虽然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并且假设已有生产价格,但生产价格上的变化,在其起因不是利润率的永续的下落或上腾,不是利润率的永久的变动(那只有经过许多年数,方才能够确定下来)时,就只能起因于商品价值上的变动,那就是,只能因为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时间已经发生变动。
“读者将会知道,商品变动的这个原因,只能发生比较小的作用。……商品价值变动的别一个大原因,即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量的增加或减少,全然不是这样。……永久的利润率的变动,是这一类原因的结果;这一类原因,要经过许多年数,才会显现出来。但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劳动量的变动,却是日常会发生的事情。机械,工具,建筑物,材料的生产的每一种改良,都会节省劳动,使我们使用这种改良来生产某种商品时,能够更加便易地,把商品生产出来,并由此改变商品的价值。在估计商品价值变动的原因时,全然把工资腾落的影响除外,当然是错误的,但把这个原因过分看重,也同样是不正确的。”(前书第32页,33页)
所以,〔在研究的进行中〕,他就把这个原因丢开不说了。
论价值的第一章第四节,是异常混乱的,所以,在开始时,虽然里嘉图声称,他将要研究这种变动的影响,即研究工资的变动因资本构成不同而在价值上发生的影响,但实际上他不过偶尔说及这一点。反之,这个第四节的大部分,是充满着例证,可以证明,完全把工资的腾落除开那就是假定工资是不变的甚至连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上的差别也除开,一般利润率的假定仍必然会引起与商品价值有别的生产价格。在这一节的结论上,他是再把这一点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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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应是指商品的生产价格,或如他所说,是指商品的相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