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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2 · 第 330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41 · 剩余价值学说史

书名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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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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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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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剩余价值学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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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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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场合,事情是没有错误的。

但是,为什么呢?

因为在这个场合,土地所有权不能当做土地所有权而与资本相对立,所以,依照前提,地租,绝对地租依以形成的结合(combination)是不存在的。用第二份资本1000镑所生产的追加谷物,因为是在依旧不变的市场价值下生产出来的,因为是在需要增加但价格不变的情形下生产出来的,所以必须在它的价值以下,依照生产价格售卖。所以,这1000镑的追加生产物依以生产出来的情形,是恰好和这种情形相同,那就是:有新的较劣等土地被耕作了,但这种土地不决定市场价值,不过它的追加的供给,只能在这个条件下提供出来,即依照现存的旧市场价值,从而,依照一个已经决定的和这种新生产相独立的价格,来提供这个追加的供给。在这情形下,这个追加的土地正好因为它不决定市场价值,所以会不会提供地租,完全是依存于它的相对丰度。在这里,投在旧土地上的追加1000镑,是有全然相同的情形的。但由此里嘉图正好推得了相反的结论。他说,追加的土地或追加的资本量会决定市场价值,因为它的生产物的价格,依照一定的与它相独立已经决定的市场价值,不会提供地租,只会提供利润,不会补还它的价值,只会补还生产价格!这是何等矛盾啊!

在这场合,生产物会生产出来,但不会提供地租!一点不错的在租地农业家所租赁的土地上,在租地农业家因有租地契约从而在事实上即是土地所有者时,土地所有权对于租地农业家,对于资本家,是不能当做独立的提出阻力的要素来看的。在这时候,资本可以在这个要素上,不遭遇任何抵抗而运动着,从而,生产物的生产价格,已经可以使资本满足。在租约满期以后,租地农业家规定地租,当然也会顾到,土地上面的投资会在什么程度内,提供那依照价值售卖,从而会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依照一定市场价值不会在生产价格以上提供任何超过额的投资,是和这种地租一样,不加在他考虑内,这种地租,是资本在相对不丰沃以至市场价格只够支付生产价格的土地上支付的或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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