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往下说:
“都市的居民,密集在一个小的空间内,彼此间是更容易结合的。就连那在都市上经营的极不足道的职业,也常常有基尔特的组合。…
“农村的居民却是散居在极广漠的面积内,彼此间是不易有结合的。他们不但从来没有基尔特,且也缺乏基尔特的精神。人们并不觉得,从事农业,即农村的主要生产部门,也须有学习时间。”
就这个机会,斯密说到了分工的不利。农民和分工的制造业劳动者比较,是经营一种更理智的职业。
“因为要适应气候及其他许多偶然事件的变化,这种劳动的实行,和那种常常以同一的或差不多同一的方法复演下去的劳动相比较,必须有遥较为多的判断力和细心。”
分工发展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但这种发展,是以劳动者的一般生产能力为牺牲的。所以,社会生产力的这样的增进,不会当做他的劳动的生产力的增进,却当做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的生产力的增进,来和他对立。如果都市劳动者比农村劳动者更发展了,那只能由于这样的原因:都市劳动者的劳动方法,使他生活在社会内;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方法,却使他直接与自然共生存。
“在欧洲各处,都市产业都比农村产业更为优越。这种优越并不只由于基尔特及其规约。其他许多规定,也曾予以支持。对外国制造品及一切由外国商人输入的外国商品的高率关税,也是为相同的目的的。”
“这些制度,在外国的竞争之前保护它(都市)。”不过,这已经不是都市的市民的作为,而是那已经当做国民本体,当做国会第三阶级,或当做众议院而执国法制定权的市民的作为了。都市的市民(与农村相对立)所特有的办法,是入市税,城门税,及各种间接税。这种间接税,是由都市起源的(参看胡尔曼),直接税则是起源于农村。看起来,好像入市税只是一种间接课加在都市自身的赋税。农民必须把它垫支,但会在生产物的价格内,把它收回。但在中世纪,情形不是这样。如果农民要把他的生产物转化为商品和货币,他的生产物的需要,没有办法,只有以都市的领域为限制。所以,他要把他的生产物的价格,依照市税全额提高起来,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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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